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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FTA原产地证货描可以显示进出口贸易公司

发布日期:2026-04-04 浏览 2721
好的,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为您续写内容如下:

您遇到的情况确实是一个常见的困惑点。在处理中澳FTA原产地证时,货描(即第七栏)的填写规则至关重要。通常,这一栏用于描述货物的具体信息,但在某些情况下,它也被用来明确显示发货人的名称。然而,您提到的政策变化,很可能是为了统一原产地证格式,避免信息冗余或混淆。这导致代理机构无法在货描中直接打印您的公司名称。

您现在面临的困境是,客人要求原产地证上必须显示提单发货人信息,而这与当前的政策规定相冲突。这种情况需要您采取更主动的措施。首先,建议您直接联系负责签发原产地证的机构,如中国检验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询问关于中澳FTA原产地证最新规定的官方解释。其次,可以尝试与您的代理重新沟通,看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在证上添加一个附加声明或使用特定的格式来满足客人的要求。

总而言之,虽然政策可能有所调整,但通过官方渠道咨询并寻求变通方案,通常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关键在于明确客户的需求,并找到符合政策且能被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