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ORM E产地证第七栏是否可以显示大陆公司,这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疑问。第七栏通常用于填写货物的具体描述,其核心目的是为了明确货物的性质。对于您这样以贸易为主的公司,通常是可以将公司名称填写在此栏的。这反映了您作为出口商的身份。
您之前合作的代理可能存在误解,或者他们可能指的是某些特定情况下的规定。根据马来西亚FORM E的官方要求,第七栏应填写“商品描述”,并通常包括出口商的名称。如果您的公司是直接从工厂采购并出口,那么在第七栏显示您的公司名称是完全合理且被接受的。这有助于客户了解货物的来源。
建议您与代理再次沟通,明确说明您的业务模式。如果代理坚持认为只能显示工厂,您可以尝试提供更多证据,例如您与工厂的采购合同或您作为独立贸易商的资质证明。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其他代理或查阅马来西亚官方的产地证指南,以获取更权威的解答。关键在于确保第七栏的内容准确反映了货物的真实来源和出口方。通常情况下,贸易公司直接出口货物时,在第七栏显示公司全称是标准做法。如果客户对贸易公司的名称有特殊要求,您可以在证书的备注栏进行说明。请务必与您的客户和代理确认具体要求,以避免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