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出口到越南的货物,即使提单上的发货人是香港公司,通常也是可以申请并出具 FORM E 原产地证的。这是一个基于中国与越南之间贸易协定的常规操作。
FORM E 是越南对来自中国(包括香港)的特定产品提供关税优惠的官方文件。由于香港是中国特别行政区,且中国与越南之间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CAFTA),因此香港公司可以作为出口商,为符合规定的货物出具该证。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认货物符合条件。首先,需要核实出口货物属于越南允许享受关税优惠的特定产品清单。这通常可以在越南海关或相关贸易机构网站上查到。
第二步:准备相关单证。准备由香港公司出具的正式商业发票、由香港公司作为发货人签署的提单,以及可能需要的装箱单等文件。
第三步:申请办理。通常,可以联系香港贸易发展局(HKTDC)或相关认证机构,根据其规定提交上述文件,并按照流程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
综上所述,只要出口货物符合越南的特定产品要求,并且单证齐全,由香港公司作为发货人出具 FORM E 原产地证是完全可行的,并且能够有效帮助货物在越南清关并享受关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