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产地证
越南FORM E货描显示大陆公司并在第13项打钩Third Party Invoice
发布日期:2026-04-06 浏览 4682
郑先生,您好,我是东莞某精密模具公司的杨小姐,我们公司下个月有几批货要出口到越南,需要开原产地证,我有一些关于原产地证的问题想跟您仔咨询一下,我们客人在原产地证这方面卡的好严,上次出货的时候因为原产地证的问题没有办好,扣了我们好多钱,我们平时出口越南,都是走快递的,没有涉及到海运,全部都是快递,我们的产品货值比较大,但是重量很轻,原产地证第七项只能把香港公司显示在货描下吧,大陆公司的显示不了,是吧?可是我们客户要求我们货描下显示我们公司,同时我们客人要求还要再第13项的Third Party Invoice那里打钩,请问这种情况该什么解决。
首先,您遇到的情况在出口业务中确实比较常见,特别是涉及到不同地区公司作为申报主体的情况。针对您提出的两个核心问题,我来为您详细分析一下。
关于货描中只能显示香港公司而无法显示大陆公司。这通常与产品的海关编码(HS Code)以及原产地证申请的“申请人”有关。根据FORM E的规定,如果您的产品属于香港的“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商品,那么香港公司作为贸易公司,通常被海关视为主要的申报主体。大陆公司作为制造商,其信息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制造商”或“生产地”字段)来体现,但直接在货描中同时列出两个公司,可能会违反原产地证填写的规范。这可能是因为海关系统对申报主体的认定有严格的要求,以避免信息混淆和骗税风险。
其次,关于第13项的Third Party Invoice需要打勾。这个选项通常用于表示发票是由第三方开具的,而不是由出口商自己开具。这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例如,香港公司作为贸易商,向大陆制造商购买产品,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向越南客户出口。在这种情况下,发票是由香港公司开具的,而大陆制造商是供应商。客户要求打勾,可能是因为他们需要确认发票的来源和真实性,或者是为了符合其自身的财务和税务要求。这本身并不直接与货描中显示大陆公司有冲突,但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比较棘手的申报方案。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1. **沟通与解释:** 首先,建议您与越南客户进行更详细的沟通。向他们解释FORM E的申报规则,特别是关于货描和第13项的规定。如果客户理解并同意,他们可能可以接受香港公司作为申报主体,而大陆公司作为制造商信息被列示。您可以尝试在货描中明确注明“由[大陆公司名称]制造,由[香港公司名称]出口”,以争取客户的理解。
2. **调整申报主体:** 如果客户坚持要求大陆公司出现在货描中,并且需要打勾第13项,那么可能需要考虑调整公司的贸易结构。例如,大陆公司可以注册一家香港分公司,或者通过其他合法的贸易安排,让大陆公司成为主要的贸易申报主体。这通常需要更复杂的公司注册和税务安排,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税务或法律顾问。
3. **咨询当地海关:** 由于越南的法规可能会有具体要求,最稳妥的办法是咨询越南当地的海关或相关机构。他们可以提供最权威的指导,告诉您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正确填写FORM E,以及是否可以满足客户的所有要求。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变通方案或解释,比如是否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同时列出两个公司。
总结来说,您面临的是FORM E申报规则与客户特殊要求之间的矛盾。解决的关键在于如何合法合规地解释和调整申报信息,同时争取客户的理解。建议您优先尝试与客户沟通,并考虑咨询当地海关的意见,以找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