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原产地证

印尼form E第一栏发货人能写贸易公司吗

发布日期:2026-04-06 浏览 4086
您好,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也是很多出口企业关心的一点。关于您提到的印尼FORM E产地证,第一栏的“发货人”信息,通常情况下,是可以填写贸易公司的。但这需要明确一个概念,即贸易公司在您这里扮演的是代理或代办的角色。 在实际操作中,您自己的公司是实际发货人,而贸易公司是负责申请和办理产地证的专业机构。因此,虽然产地证由贸易公司开具,但发货人这一栏的抬头信息,应该与您公司开具的发票、提单等单据上的信息完全一致。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所有清关文件信息统一,避免海关查验时出现矛盾,从而顺利通过清关。 简单来说,贸易公司可以帮您处理FORM E的申请流程,但最终提交给印尼海关的产地证,其“发货人”信息必须与您的实际业务信息相符。您可以明确告知代办公司,以您的公司作为发货人,公司会按照您的要求准确填写。这样就能确保所有清关资料的抬头信息一致,不会对您的客户清关造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