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提到的“出了两次货有两份提单,客人是同一个客人”的情况,是否需要办理两份原产地证明,这主要取决于原产地证明的具体类型以及客人的具体要求。通常,为了确保货物的可追溯性和符合海关规定,建议为每一份提单办理一份独立的原产地证明。
首先,原产地证明通常与特定的出口合同和货物批次直接相关。一份证明文件对应一份提单,是海关和进口国进行货物原产地审核的重要依据。如果客人在两次不同的发货中使用了不同的合同或订单号,那么两份提单通常需要两份独立的原产地证明。
其次,不同类型的原产地证明在适用范围上可能存在差异。例如,一般原产地证明(如Form A)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明(如Form P)通常是为特定一批货物准备的,一旦货物发运,证明就与该批货物绑定。虽然有些情况下,同一份证明可能被用于同一合同下的多批货物,但这需要明确标注批次信息,并且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简化流程和避免混淆,为每批货物单独开具证明更为常见和稳妥。
总结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存在两份提单时,您应该办理两份原产地证明。这样做可以确保每份证明与对应的提单完全匹配,便于海关查验,并避免因证明与提单不匹配而导致的货物清关延误或问题。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操作建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国际贸易顾问或查阅您所使用原产地证明的官方指南。